湖北“家电下乡”障碍因素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28浏览次数:271

陈向军 陈琳
湖北经济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摘 要:本文在问卷调查与实地访谈的基础上,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对湖北“家电下乡”的障碍因素进行了系统的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字:“家电下乡”;障碍;网络层次分析法;对策
 
一、指标体系设计
为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家电下乡”的障碍因素,我们制作了专门的调查问卷,并在武汉市、黄石市、荆门市、孝感市、襄樊市、大冶市等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700份,回收问卷620份,回收率为88.57%,其中有效问卷为579份,问卷有效率为82.71%。我们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调查问卷所反馈的信息进行了整理与分析,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家电下乡”的特点,从政府、经销商及农民三个层面设计了“家电下乡”障碍因素的指标体系。该体系共包括三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政府(U1)、经销商(U2)及农民(U3)。政府层面的障碍(U1)由宣传因素(U11)、管理因素(U12)和制度因素(U13)构成,经销商层面的障碍(U2)由市场因素(U21)、税收因素(U22)、产品因素(U23)和售后服务因素(U24)构成,农民层面的障碍(U3)由主观因素(U31)、客观因素(U32)构成。具体指标内容详见表1所示。
 
表1“家电下乡”障碍因素指标体系


“家电下乡”障碍(U)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政府(U1)
宣传因素(U11)
宣传力度欠缺(U111) 
信息不对称(U112) 
管理因素(U12)
市场监督不到位(U121)
管理系统网络不完善(U122)
基础设施不配套(U123)
 
制度因素(U13)
政策执行繁琐(U131) 
限价制度不健全(U132)
税收流弊较大(U133) 
经销商(U2)
 
市场因素(U21)
 
市场竞争不规范(U211)
销售网点规模小(U212)
物流能力不足(U213) 
产品因素(U22)
中标产品型号少(U221)
产品产销不对路(U222)
农民(U3)
主观因素(U31)
政策理解偏差(U311) 
消费理念滞后(U312) 
客观因素U32
购买力不足(U321) 
补贴金额偏低(U322) 
产品售后服务不完善(U323)
商家服务态度较差(U324)


 
二、实证分析
为了找出制约“家电下乡”最主要的障碍因素,需要对表1所中所涉及到的各项障碍因素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计算指标权重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层次分析法(AHP法)。层次分析法常假设内部元素是相互独立的递阶层次结构,但本文构建的“家电下乡”障碍因素指标体系却是一个既有内部依存又存在循环关系的网络层次结构,不宜使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个因素的权重。网络层次分析法(下面简称ANP)是由著名运筹学家Saaty在上世纪80年代在AHP模型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理论,它能很好的解决层次分析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文采用ANP来计算各个因素的权重,具体建模过程如下:
(一)构建网络层次模型
ANP网络模型将评价指标分为两大类,第一部分是控制层,第二部分为网络层,由受控制的指标及各个指标之间的网络关系组成。根据实际调研掌握的信息,得到指标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图表的形式展示出来。图1是经过结构分析后构建的ANP网络层次结构模型。
 
图1:ANP网络层次结构模型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政府、经销商、农民”三个部分构成了“家电下乡”障碍因素的控制层,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构成了网络层。图中单箭头线表示箭尾指标影响箭头指向的指标,双箭头线表示该一级指标包含的二级指标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
(二)构建两两判断矩阵
根据各个因素的反馈与依赖关系将互相影响的各个指标进行两两比较,依据相对重要性程度得到判断矩阵。有两种方式进行比较:一是直接优势度比较,给定一个准则,两元素之于该准则的重要程度进行比较;二是间接优势度的比较,同样给定一个准则,两个元素在该准则下对第三个元素(称为次准则)的影响程度进行比较。具体的重要性程度标度如表2所示。
表2:重要性程度标度表


相对重要性比例标度
标度
定义
说明
1
同等重要
i元素与j元素同等重要
3
稍微重要
i元素与j元素稍微重要
5
明显重要
i元素与j元素明显重要
7
强烈重要
i元素与j元素强烈重要
9
极端重要
i元素与j元素极端重要
2、4
6、8
上述相邻判断之间的折中
上述相邻判断之间的中间状态对应的重要程度
上述各数的倒数
上述过程的反比较
j与i元素比较得到的判断值


 
(三)指标权重的计算
   使用网络层次分析法ANP处理实际问题时,因为求解指标权重的过程中涉及到超矩阵和加权超矩阵的计算,全过程比较复杂,一般采用软件来计算。基于ANP的理论和算法,Rozann W.Satty和Willian Adams 开发出来的超级决策软件(Supper decision,下面简称SD)成功的将ANP的计算过程程序化,是实现ANP权重计算的有力工具。将构建的关系判断矩阵逐个输入到SD软件中,运算所有输入数据计算出指标体系中各级指标的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得到“家电下乡”障碍因素指标体系的权重,具体见表3。
表3: “家电下乡”障碍因素指标体系的权重分布


“家电下乡”障碍因素(U)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政府(U1) 0.361
宣传因素(U11)0.197
宣传力度欠缺(U111)0.057
信息不对称(U112)0.014
 
管理因素(U12)0.165
市场监督不到位(U121)0.088
管理系统网络不完善(U122)0.018
基础设施不配套(U123)0.055
 
制度因素(U13)0.108
政策执行繁琐(U131)0.021
限价制度不健全(U132)0.024
税收流弊较大(U133)0.020
经销商(U2) 0.296
市场因素(U21)0.163
市场竞争不规范(U211)0.099
销售网点规模小(U212)0.015
物流能力不足(U213)0.067
产品因素(U22)0.081
中标产品型号少(U221)0.034
产品产销不对路(U222)0.032
农民(U3) 0.343
主观因素(U31)0.147
政策理解偏差(U311)0.121
消费理念滞后(U312)0.041
客观因素(U32)0.139
购买力不足(U321)0.106
补贴金额偏低(U322)0.042
产品售后服务不完善(U323)0.031
商家服务态度较差(U324)0.025


 
(四)一致性检验
   依据ANP原理采用随机一致性比值C.R.来检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随机一致性比值C.R.由判断矩阵一致性指标C.I.与同阶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之比来计算。文中随机一致性比值C.R.为:C.R.=C.I./R.I=0.068<0.1
该结果表明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通过了检验。
(五)综合分析
    表3中的各项数据虽然反映了对应指标相对总目标的影响程度,但并不能看出因素间的相对重要性,为此需要将表3中因素的权重值进行标准化处理。设Rij表示i(i=1,2···n)级因素下j(j=1,2···n)因素的权重值,Rijmax表示i级因素中最大的权重值,Rijmin表示因素中最小的权重值,标准化数值bij为:
把表3中的数据代入上述公式中,计算后得出“家电下乡”障碍因素指标体系的权重标准化数据,具体见4所示。
 
表4:“家电下乡”障碍因素指标体系的权重标准化数据


二级指标
标准化数值
       三级指标
标准化数值
宣传因素(U11)
1.698
宣传力度欠缺(U111)  
0.538
信息不对称(U112)  
0.981
 
管理因素(U12)
 
1.422
市场监督不到位(U121) 
0.830
管理系统网络不完善(U122) 
   0.170
基础设施不配套(U123)
0.519
 
制度因素(U13)
 
0.931
政策执行繁琐(U131) 
0.198
限价制度不健全(U132)
0.226
税收流弊较大(U133)
0.189
市场因素(U21)
 
1.405
市场竞争不规范(U211) 
0.934
销售网点规模小(U212) 
0.142
物流能力不足(U213) 
0.632
产品因素(U22)
0.698
中标产品型号少(U221) 
0.321
产品产销不对路(U222)
0.302
主观因素(U31)
1.267
政策理解偏差(U311) 
1.142
消费理念滞后(U312) 
0.387
客观因素(U32)
1.198
购买力不足(U321) 
1.000
补贴金额偏低(U322) 
0.396
产品售后服务不完善(U323)
0.292
商家服务态度较差(U324) 
0.236


从上文权重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制约“家电下乡”最主要的障碍因素是宣传因素(U11)、管理因素(U12)、市场因素(U21)、主观因素(U31)和客观因素(U32),而其中宣传因素和管理因素又处于相对重要的位置。说明目前“家电下乡”所面临的最大制约因素还是信息传递不到位和市场监管不完善。与此同时,分析三级指标权重可知,农民购买力不足(U321)、信息不对称(U112)、市场竞争不规范(U211)、市场监督不到位(U121)和物流能力不足(U213)等指标的权重较大,它们构成了“家电下乡”更具体的障碍因素。各级政府可以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为“家电下乡”更好更深入更长远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广大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的认识
“家电下乡”的对象是农村消费者,只有广大的农村消费者自觉地加入到“家电下乡”活动中来,积极采购家电产品,“家电下乡”才能真正地搞活起来。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采用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的补贴比例、申报补贴的程序、补贴产品的最高限价、限购家电数量等内容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从而消除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不信任的心理,切实增强广大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为此,应做到:(1)精心制作宣传广告片,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墙体广告、条幅等多种载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增加视觉冲击,扩大“家电下乡”的影响力;(2)制作“家电下乡”专题片,就“家电下乡”的重要性、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领取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广大农村消费者对此项政策的认知度;(3)定制“家电下乡”资料宣传册,包含补贴资格、补贴手续、补贴金额、质量保障、售后保障等内容,在广大农村地区进行宣讲,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刺激农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4)“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要根据目标市场的特点,结合本企业产品的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并及时解答农村消费者提出的各种疑问,使广大农村消费者真正感受到“家电下乡”所带来的实惠。
   (二)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不仅可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可以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感,加大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杜绝搭便车促销等不法的经营行为,各地可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对各种不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2)加强监管巡查。对于销售残次品给农村消费者的厂家及经销商,要及时给予处罚;对于违规操作的厂家,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或直接取消其产品的下乡资格,切实保证下乡产品质量,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舒心;政府在批授销售网点时,严格要求申请的厂家或企业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使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够及时享受到良好的售后服务;(3)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有此行为的销售企业和网点,应当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罚;(4)加强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家电下乡”的各项政策落在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在社会上进行公布,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企业的监督作用。
(三)优化产品结构,提供适应广大农村消费者需要的产品
随着农村居民社会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广大农村居民对家电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以湖南省为例,2005年末湖南省农村居民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彩电每百户拥有量分别是27.30、13.73、2.54、73.62台,而到2010年末湖南省农村居民每百户预测拥有量分别是38.68、17.93、5.24、104.78台,也就是说到2010年末湖南省农村居民每百户预测需求量分别是11.38、5.20、2.70、31.16台。这说明我国农村市场对家电产品的需求是巨大的。但应看到,农村市场不同于城市市场,农村居民的需求不同于城市消费者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市场需求的差异性,根据各地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为此,应做到:(1)家电生产企业要加强与经销商及广大农村消费者的联系,注意信息的收集,不断加强产品创新,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符合广大农村消费者需求的家电产品;(2)商务部门要认真调研农民的消费需求,及时把适合农村市场的家电产品纳入下乡家电的范畴,不断增加新的产品种类,让适合农村使用的家电产品丰富起来,给农民朋友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使他们能够买到称心的家电产品;(3)家电经销企业要密切注视农村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积极组织中标下乡家电产品的销售工作,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行为,确保农村消费者购买货真价实的产品。
(四)重视管理创新,为“家电下乡”提供便利条件
“家电下乡”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家电下乡”的长效机制。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的管理工作,优化网络结构,提高信息输入的速度,减少农民领取补贴的时间,提高工作者效率;(2)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水、电、路以及通讯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政策与措施,努力调动农村消费者使用家电产品的积极性;(3)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落后的消费陋习,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把扩大农村消费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生活质量;(4)简化补贴手续,变革补贴方式。建议推行“财政预拨、网点代付、农户先领、定期结算”的先付先买方法,让经销商先代付补贴(或者直接在售价上扣除),财政再统一补贴经销商;(5)完善限价制度和税收制度。建议对各类下乡产品进行最高限价,不限定各种类产品的最高限价。最高限制价格要根据市场运行的规律不断进行调整,不能过于僵化,以减少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税收方面,由于发票的开具影响着网点销售信息的录入和补贴程序的繁简,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保障税票开具和信息登录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另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影响了经销商的积极性,可考虑联合税务、财政及商务等部门,统一制作并使用“家电下乡”惠农工程专用的发票,适当的减少销售渠道各级的税率,以减轻底层网点的压力,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6)合理安排销售网点布局,积极扩大销售网点规模,使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购买到产品。
(五)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收入水平
调查表明,制约“家电下乡”最大的障碍之一依然是农村居民购买力不足问题。因此“家电下乡”离不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离不开农村居民购买力的提升。(1)继续推行积极的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确保粮食稳产高产;(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鼓励龙头企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3)维护农产品价格,抑制农产品价格下降和农资价格过快增长,保证农民增产也能增收;(4)鼓励农民发展非农产业,特别是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挥乡镇企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力就业的重要作用;(5)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和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人口综合文化素质和应用科技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6)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有组织的输出劳动力,想千方设百计地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
 
作者简介
陈向军:男,1966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湖北经济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研究方向创新管理、民营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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