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本科毕业生:
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将于2017年5月2日-3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4月28日前准备好各项考试材料,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2.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核对学生有效证件,并按要求调整学生座次。
3.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校园卡(有照片)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在指定位置就坐,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任何书籍、笔记、稿纸、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舞弊处理。
4.少数学生,如遇考试课程冲突,请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协调考试时间,并优先清考通识必修课程,如数学、外语类课程。
5.凡不具备清考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清理考试,未经批准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6.考试结束后,全校5月8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
7.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