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9月10日(星期六)至9月11日(星期日)将举行本学期缓考,请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的学生请于9月7日至9月8日到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安排见附件。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严格组织缓考学生考试、认真组织阅卷,并在第3周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缓考成绩。
教务处
2016年9月5日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各学院、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9月10日(星期六)至9月11日(星期日)将举行本学期缓考,请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的学生请于9月7日至9月8日到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安排见附件。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严格组织缓考学生考试、认真组织阅卷,并在第3周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缓考成绩。
教务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