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组班重修课表与办理辅导重修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9浏览次数:101

各本科班级及教学院系: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网上注册工作已结束,根据学生注册报名情况,现将重修开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共开设14门组班重修课程(见下表),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已排定,现予以公布。请相关教师、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课表确定上课时间(注意起止周、单双周)、地点,并严格按照课表上课。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上课时间

起止周

TS0221

管理学原理

2.0

课堂1

周日5,6

03-19

课堂2

周日7,8

03-19

TS0222

管理学原理

3.0

 

周六1-4

03-15

TS05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

 

周六9-11

03-19

TS0662

读写译2

2.0

 

周日1,2

03-19

TS0666

视听说2

1.0

 

周日3,4

03-11

TS0692

高等数学(2

4.0

 

周日1-4

03-19

TS069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0

 

周日5-8

03-15

TS0698

高等数学(2

5.0

 

周日1-4

03-19

TS0701

数学分析(2

5.0

 

周六1-4

03-19

TS0704

数学分析(理)(2

4.0

 

周五9-11

03-19

TS0742

数据库及其应用

3.0

 

周五9-11

03-19

XK0002

微观经济学

3.0

 

周日1-4

03-15

XK0291

会计学

3.0

 

周六5-8

03-15

XK0691

统计学

3.0

 

周日1-4

03-15

 

二、组班重修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晚上或周末,教学要求与一般课堂相同。重修课程的考试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试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组班重修以外的课程将采取辅导重修方式进行,学生进行辅导重修须下载并填写“学生辅导重修情况记录表”(附件),于928日前到开课院系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辅导重修登记手续,并由院系指定辅导教师。辅导重修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辅导教师一份,该表作为教师辅导学生重修过程的记载,须详实准确,辅导教师可选择集中辅导、个别辅导、单元测验或布置作业等多种方式对学生日常学习进行辅导、监督与考核。课程辅导结束后,由开课院系统一组织辅导重修课程考试。辅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及期末考试情况综合评定学生重修成绩(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辅导教师完成学生成绩评定后将辅导重修情况记录表交院系教学秘书存档。

四、辅导重修结束后,由各院系教学秘书持汇总的学生辅导重修成绩单(须有院系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字)到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集中登录成绩,并将学生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

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了重修且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务必查看个人的课表确定自己所报名课程的重修方式(注意代码不同名称相同的课程),课表上可查的课程为组班重修课程,其他课程为辅导重修课程。

二、凡符合重修条件,未进行网上注册的学生,取消辅导重修资格和清考资格。

 

                  教务处

              20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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