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03浏览次数:217

各班级: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预选和正选阶段结束后,绝大部分学生的课程已经选定,故应按已选定的课堂上课。因课堂取消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课程未选上的情况,学生可再次进行补选。现将课程补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补选阶段,学生可选修容量仍未选满的课堂,但不能对已选定的课程进行删除操作。因此,学生对需要补选的课程,应慎重对待,一旦提交成功,将无法删除该课程。
二、课程补选工作安排在2008年2月22—27日进行。
三、学生已经修满相应学分,但有些课程需要退选的,请先在院系办公室登记,填写相关表格 退课申请表.doc,院系教学秘书汇总后送教务科集中办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参加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关于参加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是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大学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历年来,我校学生在该项比赛中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本竞赛获奖面大,获奖证书对就业时在英语语言能力方面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一、竞赛宗旨: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
  二、竞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望我校学生踊跃报名参赛。
A类:研究生;
B类: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
C类: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
D类: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
三、竞赛时间:
  初赛: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决赛:2008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四种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其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本竞赛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统一评选和颁奖。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及联系方式:
时间:2008年2月27日到3月7日
地 点:外国语学院综合办公室(知行楼B-303)
报名办法: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将报名表打印件1份和电子件(姓名校对无误后)及报名费15元/人报外国语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81973730 13986243301
附: 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

外国语学院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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