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02浏览次数:604

学习成绩奖评选条件与比例 

1、特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习成绩排名班级第一名,所修各科成绩不低于85分,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30%(含),可获得特等奖学金;

2、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习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5%以内,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30%以内;

3、二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习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15%以内,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50%以内;

4、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习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30%以内,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50%以内。

一等奖学金原则上占学生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原则上占学生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原则上占学生总人数的15%。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比例

1、 班级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开展思想建设,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 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课程成绩及格率达90%以上;

3、 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4、 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班级日志翔实;

5、 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成效显著,在学生、学校及社会中产生积极影响;

6、 本学年度内,无人受到党、团、行政处分;

7、 班级没有发生安全稳定事故院系级先进班集体控制在参评班级总数的20%以内,校级先进班集体控制在院系级先进班集体的50%以内。(校级2个、院系级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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