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袁声莉书记传达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9月份理论学习安排,重点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结合学习,党员同志各自谈了自己的学习感受。
熊俊峰同志认为,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各行业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程志辉同志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应该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新时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发扬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优良传统,构建“亲清”型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回归初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真心服务广大学生,切实提升学生获得感和满意度。
傅晓明同志认为,纪律条例的修订重点突出了对于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对于党员纪律规范的重大指导意义。条例更加具体更具有针对性。主要解决当前纪律条例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现象。用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作为党建工作和党员纪律规范的根本指针,是党建工作的重大发展,是对于党的纪律条例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修订。党员在新时代如何适应党建新要求,跟上国家建设和时代发展的脚步,新条例明确的回答了这个问题,更是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发展阶段更好的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梦保驾护航。
孙静同志认为一个教师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学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
邱功英同志认为,学习新的《条例》后,关键在于如何用《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作为一名教师党员,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时刻用党的纪律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付家荣同志认为,学习好条例,主要是抓好如何在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学生工作中规范好自己的行为,用条例要求指导自己的工作,做一位好老师,真学者。
袁声莉同志认为,第一,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8000多人的大党,担负着领导14亿人民、建设强大国家的重任,这么大的党如果不讲纪律、大家都不遵守纪律,党必将一盘散沙、难以担负起自身责任。第二,党的纪律建设体现在全体党员的纪律自觉,没有每位党员的纪律自觉,就没有党的纪律、党的威望和党的未来。第三,新时代党的纪律必须体现在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普通党员有普通党员应守的规矩,党员干部有党员干部应遵守的纪律。第四,高校党员老师应成为党的宗旨的自觉维护者、党的理想信念的传播者、党的形象的体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