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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开始,详细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 5.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6.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7.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 二、申报要求 材料要求: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下载填写《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2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份。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详情请见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hbskw.com,申报系统http://www.skyxcg.com/index.aspx#,请以院系为单位在9月13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给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评奖文件。了解有关评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如实填报信息。进入“申报填表”栏,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申报人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3.下载打印申报表。待通过审核后,进入“下载打印”栏,输入报名序号和姓名,下载并打印“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审核时间一般为1个工作日。 4.报送申报表及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及申报成果报送至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公室,并缴纳相关费用。 5.所填写的申报信息在未通过审核前可通过“信息维护”进行修改。通过审核后,不再允许做个人信息修改。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6. 报名序号是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后获得的唯一编号。进入“信息维护”和“下载打印”时都需输入,请务必牢记。 7.申报信息以网上提交为准,下载打印的申报表请勿自行修改。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 8.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科研处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科研处 2010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