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5-06 12:00访问次数:374
校内各有关单位: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是全国规划办专门呈送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相关实际决策部门、致力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内部参阅刊物,是社科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才智的重要平台。请校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果要报》稿的报送工作,积极组织教师报送优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运用,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编辑成《成果要报》稿报送科研处。每个重大招标项目在研究周期内至少要提供2篇《成果要报》稿,非重大招标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至少要提供1篇《成果要报》稿。 3、鼓励非国家及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承担者将研究成果编辑成《成果要报》稿进行报送。 4、所有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1篇《成果要报》稿(电子版)。 5、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课题组予以一定奖励。凡研究成果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该项目可确定为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可确定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可确定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或一般项目,并根据情况予以一定经费资助。 6、请将《成果要报》稿纸质版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yc506@hbue.edu.cn
科研处 201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