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龚商)11月12日,我院辅导员储环老师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撰写的《发挥社会组织在绿色发展中的作用》一文,在《湖北日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专栏上刊登。(相关链接:http://hbrb.cnhubei.com/hbrb/20171112/)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同时,十九大报告5处提到“社会组织”,特别是在部署“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时,强调“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在论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时,要求“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储环认为,绿色发展是世界潮流。湖北位于长江流域的中心位置,又拥有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崛起中应该先行先试,应高度重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为全国作出示范。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绿色发展的合力。其中,也可应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湖北绿色崛起中的积极作用。
储环分别从绿色崛起的重要力量在人民群众中、社会组织在绿色崛起中大有可为、以及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进一步提出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湖北绿色崛起的对策建议。